公共卫生学院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正式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1〕51号)和《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遵医校办发〔2021〕58号)《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我院各年级研究生符合相关条件者上交材料进行了审核。
本次报名参与评选的研究生数为1人。学院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对该生在校期间德育表现、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课程成绩和科研表现进行综合考察,认为该生符合申报2021年国家奖学金资格,予以推荐。具体材料见附件。
附件:
1.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成绩汇总表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科反映,联系电话:0851-2864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