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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配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19  |  来源:公共卫生学院   |  阅读:

各院系: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遵医校办发〔2020〕144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提高新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内涵式发展,我校拟对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开展专业化培养导师制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1年1月以来进入我校,并且高校教龄不满两年的新进专任教师(含博士、实验系列),如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请出具相关任教材料,并请所在院系出具本人具备高校教师基本教学能力的说明。

二、上报材料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新进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根据新进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配备导师,制定出具体并切合实际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于2021年12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汇总后上报教师工作部继续教育科(新蒲校区行政楼918):

1.《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见附件2);

2.《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见附件3);

3. 院内公示结果;

4. 院系对所有导师的师德认定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9873385@qq.com。

三、具体要求

1.导师制工作要求及职责见《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2.导师应与青年教师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位导师只能指导1名青年教师,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导师的遴选要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请各院系将导师配备情况在院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提交至教师工作部,同时请出具被遴选为导师的教师的师德认定情况;

3.《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中“指导期限”一栏填写为“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开设课程”一栏填写新进教师目前主要任课课程或将来拟任课程;

4.青年教师与导师根据文件要求共同商讨确定培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5.各院系负责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培养考核档案,记录青年教师及导师的培养、指导和考核情况,并及时归档。档案材料将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安排

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考核工作将于2023年3月进行,各院系须在培养期满前安排青年教师和导师撰写个人总结、院系考核等工作。学校将于2023年4月组织专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进行综合评定。

未尽事宜可与教师工作部继续教育科联系。

联系人:陈阳

电 话:0851-28643526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2.2021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

3.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教师工作部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