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学位点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https://grs.zmu.edu.cn/info/2019/7385.htm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内容 |
时 间 |
地点 |
备 注 |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
3月31日 9:00-17:00 |
4号教学楼A-418 |
考生现场报到及完成资格审核 |
专业笔试 |
4月2日 9:00-11:00 |
4号教学楼A-509 |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
技能考核、综合面试 |
4月3日 8:30-9:00 |
4号教学楼A-520 |
卫生毒理学专业 |
4月3日 9:00-12:00 |
4号教学楼A-520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 |
4月3日 14:00-18:00 |
4号教学楼A-520 |
公共卫生专业 |
4月4日 14:00-18:00 |
4号教学楼A-520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
备注:技能考核、综合面试环节,考生需提前20分在4号教学楼A-509候考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复试缴费凭证。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以上第1-4项为必须项,仅用于资格审查使用;第4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供复试小组面试时参考;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
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实验技能。
3.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4.综合面试。
三、联系方式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4号教学楼A-418,公共卫生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8642732
联系人:粟老师
遵义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