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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时间:2023-03-30  |  来源:公共卫生学院   |  阅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学位点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https://grs.zmu.edu.cn/info/2019/7385.htm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

内容

时 间

地点

备 注

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3月31日

9:00-17:00

4号教学楼A-418

考生现场报到及完成资格审核

专业笔试

4月2日

9:00-11:00

4号教学楼A-509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技能考核、综合面试

4月3日

8:30-9:00

4号教学楼A-520

卫生毒理学专业

4月3日

9:00-12:00

4号教学楼A-520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

4月3日

14:00-18:00

4号教学楼A-520

公共卫生专业

4月4日

14:00-18:00

4号教学楼A-520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备注:技能考核、综合面试环节,考生需提前20分在4号教学楼A-509候考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加盖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复试缴费凭证。

5.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以上第1-4项为必须项,仅用于资格审查使用;第4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供复试小组面试时参考;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

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实验技能。

3.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4.综合面试。

三、联系方式

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号4号教学楼A-418,公共卫生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8642732

联系人:粟老师

                                                 遵义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