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目标与要求
秉承“明德笃学、求是致用”的校训,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致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系统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解决实际公共卫生问题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交流能力、良好职业道德和身心健康的高级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法律意识、人文素养和学术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意识。
(二)热爱学术研究,具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求实的科学态度,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和医学伦理。
(三)系统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关注预防医学发展前沿及热点,了解学科国内外新进展,系统了解科学研究工作过程。
(四)具备较强实践能力和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具备一定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学术表达和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能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第二条 培养方向
一、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研究自然环境、生产生活环境对健康的影响,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探讨其作用机制并寻找干预的靶点,制订预防对策,改善生活、生产环境,以保障人群健康并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紧密结合贵州省情,运用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围绕特殊人群伤害、慢性病、地方病、微生物病原所导致的传染性及非传染性疾病,研究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的策略和措施。
三、卫生毒理学
紧紧围绕环境毒物,基于人群调查、整体动物实验、体外实验,采用暴露组学、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技术手段,评价环境毒物及其与基因交互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尤其是长期低剂量暴露毒物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第三条 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原则上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执行。
第四条 培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入学教育与课程学习
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院系共同开展入学教育,学习内容涵盖思想引领、家国情怀、学术道德规范和校史校规等;硕士生入学后一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由研究生院组织,并在第一学期完成。
二、科研训练
硕士生必须进行科研技能训练,培养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在公共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需进入本专业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进行科研训练,时间不少于24个月。
科研训练以导师指导为主,导师指导小组协助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导师指导小组可由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职称的3-5名专家组成,充分发挥导师团队集体指导、集体把关作用,为硕士生科学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三、教学实践
硕士生须在第五学期前完成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实践(不少于30学时)。形式可以是多种,如参与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辅导本科生课堂讨论、指导本科生实验和课题设计、辅助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等。教学实践时间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担任课堂教学的研究生必须参加集体备课,认真完成教学实施环节中所有工作。学科所属教研室应对研究生教学实践工作进行评定,教学实践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答辩。
第五条 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一、总体要求
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所需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学位论文答辩前所修学分不少于28学分,其中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不少于18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10学分。硕士生课程包含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相关课程学习安排与学分要求见《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时间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必修课程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第一学期 |
自然辩证法 |
1 |
第一学期 |
公共英语 |
2 |
第一学期 |
专业核心课程* |
卫生统计学或生物统计学 |
3 |
第一学期 |
科学研究与伦理 |
1 |
第二学期 |
流行病学 |
2 |
第二学期 |
环境与健康 |
1 |
第二学期 |
食物、营养与健康 |
1 |
第二学期 |
毒理学原理与方法 |
1 |
第二学期 |
专业英语 |
1 |
第五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 |
专业课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多元统计方法 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学研究进展 卫生毒理学专业:毒理学基础与研究进展 |
2 |
第二学期 |
非 学 位 课 程 |
选修课程 |
限制性选修课程 |
实验室安全知识 |
1 |
第一学期 |
科研写作、伦理与规范 |
1 |
其他选修课程 |
≥1 |
第一学期 (由导师和硕士生根据培养需要从学校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选择) |
必 修 环 节 |
学术活动 |
≥4 |
第六学期答辩前完成 |
开题报告 |
2 |
第二学期期末/第三学期初 |
中期考核 |
2 |
第五学期期末 |
教学实践 |
2 |
申请答辩前 |
总计 |
≥28学分 |
申请答辩前 |
*专业核心课程参考《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设置
选修课课程学习与学分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时间 |
选修课 |
医学实验动物学 |
1 |
第一学期 |
Spss软件应用 |
1 |
第一学期 |
细胞生物学 |
2 |
第一学期 |
医学免疫学 |
2 |
第一学期 |
分子生物学 |
2 |
第一学期 |
细胞生物学技术 |
1 |
第一学期 |
高级免疫学技术 |
1 |
第一学期 |
组织学与病理学技术 |
1 |
第一学期 |
医学微生物学技术 |
1 |
第一学期 |
医学文献检索 |
2 |
第一学期 |
生命伦理学 |
1 |
第一学期 |
Abstract-reading and writing |
1 |
第一学期 |
干细胞原理、技术与临床 |
1 |
第一学期 |
医学与生物安全 |
1 |
第一学期 |
科技论文作图实践技术 |
1 |
第一学期 |
卫生法律法规 |
1 |
第一学期 |
社会医学知识 |
1 |
第一学期 |
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法规 |
1 |
第一学期 |
现代毒理学实验技术原理与方法 |
1 |
第一学期 |
二、课程成绩登记
学位课程单科考核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单科考核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相应课程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在读期间,每门课程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合格,获得相应学分;重考不合格者,每门课程有一次重修机会(于下一年级该门课程开课时重修),重修不合格者,无学分。
三、课程教学与学分要求
课程教学可采用课堂讲授、讲座、教学研讨会和科研实践等多种教学方式,采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考核方式可采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期末考试、文献阅读、课堂讨论、调研报告并组织汇报等多种方式。
(一)英语
英语课程包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公共英语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课,入学之前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7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并直接获得相应学分,考试成绩以75分登记;专业英语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由各二级学科负责组织考核。
(二)学术活动
为开阔视野,开拓思维,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并将参加学术会议的级别、学术报告题目、时间等填入《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本》,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签字认可,学术活动积分不少于4分,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在申请答辩时,交由各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记4学分。
(三)开题报告
开题审查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要求参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开题通过记2学分。
(四)中期考核
硕士生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情况、课程完成情况、实践工作完成情况及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等。中期考核通过记2学分。
(五)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由各二级学科按培养方案安排实施。教学实践考核合格记2学分。
第六条 教学实践活动
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课程教学实践。按照课程教学要求认真完成教学实施环节中所有工作。教学实践形式可为听课、备课、试讲、实践教学等,折合工作量不少于30学时(学时折合方式:全程听完一门本科课程并考试合格计20学时,参加一次教研室集体备课折合1学时,试讲1次折合1学时,独自完成教学按实际教学学时计算,协助老师带教1学时折合0.5学时,批改本科生作业每30份折合1学时,指导本科生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折合20学时/项)。担任课堂教学的硕士生必须通过试讲后方可承担教学任务,且根据课程需要协助教学秘书完成教学日常管理工作。未承担教学任务者,至少应参与上述两种以上的教学实践活动。
教学实践考核由各二级学科组织完成,并对硕士生的教学能力、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七条 科研培训与学位论文
硕士生在导师/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一篇合格的学位论文即是完整的科研训练过程。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选题
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生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调查及预实验研究等,确定论文选题。选题应符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需要,面向科技前沿,具有公共卫生学意义和一定的创新性,预期结果对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实用价值。
二、开题报告
硕士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开题报告》,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经硕士点(教研室)同意后,提交公共卫生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审查,并于第二学期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开题专家小组就研究课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是否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科学意义等方面进行评议,同时指出研究课题中的不足之处或有待完善的方面。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完善。开题论证完成后,研究生原则上不得修改主体研究内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修改者,须由本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交公共卫生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2个月内补交开题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需要重新开题的研究生,需在2个月后重新按照开题的有关程序进行开题,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
三、中期检查
硕士生应在第五学期期末完成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专家小组就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进行评议,具体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四、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原始记录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填写。
五、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高质量、高水平的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有创造性和创新性,而且在表达方式上应具有规范性和严谨性。学位论文由论文正文和文献综述两部分组成,论文正文不少于2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及排版要求》。
六、学位论文评阅
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院系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及学位论文评阅。对学位论文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经查实后,参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学位论文评阅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七、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后,各二级学科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硕士生应根据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经导师审核同意,且院系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审专家资格、人数、答辩程序等要求,严格按照《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硕士生在规定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二、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申请条件
符合毕业条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学位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授予所属学科学术学位。
第九条 分流退出机制
一、课程、考核分流淘汰
累计三门学位课程重修不及格者,予以退学。
二、学位论文管理过程分流淘汰
(一)学位论文开题两次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三次开题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二)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三)硕士生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培养环节达到要求,可申请延期,在延期期间修改学位论文并申请重新答辩,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最长培养年限,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则作结业处理。
第十条 组织管理
一、硕士生管理实行院系和教研室二级管理。各二级学科应遵照硕士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硕士生管理和培养过程中的监督与考核,做好培养档案留存和归档管理。
二、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对硕士生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学院研究生督导专家组负责督导硕士生开题、中期考核、论文阶段检查、预答辩和答辩等工作,切实把好硕士生培养质量关。
四、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论文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导师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培养计划、监督课题实施、开展学术训练和教学能力训练等,同时关注硕士生个人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硕士生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培养方案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除有特别规定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方案自动作废。
三、本培养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