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
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拥有较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管理方法,具有良好的公共卫生实践和职业胜任力,同时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医疗管理等相关领域工作的高素质、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公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精神。
2.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医学相关知识,洞悉本学科发展前沿。
3.掌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素质和自学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第二条 专业领域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二、环境卫生与健康
三、职业卫生与健康
第三条 培养年限
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在规定培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可以适当延长培养年限,最长培养年限不得超过5年。
第四条 培养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入学教育与课程学习
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院系共同开展入学教育,学习内容涵盖思想引领、家国情怀、学术道德规范和校史校规等;硕士生入学后一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其中公共必修课程由研究生院组织,并在第一学期完成。
二、专业技能训练或实习实践
公共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硕士生在实践基地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培养中强调人才培养与我国公共卫生实际需要相结合,突出理论联系实际,在教学中加强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行双导师制与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由校内外导师联合组建2~3人的导师组。导师组根据专业领域对研究生思想政治、课程学习、项目研究、实践过程及论文等多个环节进行指导。
三、科研训练
培养中强调人才培养与我国公共卫生实际需要相结合,突出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培养科学研究方法和能力,进行从文献查阅、资料收集、产品开发、成果转化、计划方案实施到总结和综合分析的全过程训练,并能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通过研究解决问题。科研训练以第一导师指导为主,导师团队协助指导,应于第五学期前完成。
第五条 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学分由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组成,总学分≥46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8学分,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12学分,开题2学分,中期检查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课程设置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公共选修课四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15学分,专业课≥5学分,公共选修课≥3学分。相关课程学习安排与学分要求见《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一览表》(表1)和《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一览表》(表2)。专业核心课程参照《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开设。
表1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时间 |
备注 |
学位课程 |
公共必修课 |
5 |
第一学期 |
|
专业核心课程 |
专业基础课 |
15 |
第一学期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5 |
第一至第 二学期 |
各专业领域根据培养要求开设专业课 |
非 学 位 课 程 |
公共选修课 |
≥3 |
第一至第 二学期 |
由导师和硕士生根据培养需要,从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中选择 |
必 修 环 节 |
学术活动 |
2 |
第一至 第六学期 |
|
开题报告 |
2 |
第三学期 |
|
中期考核 |
2 |
第五学期 |
|
专业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实践报告 |
12 |
第二至第 六学期 |
由实践单位和学院组织考核 |
总计 |
应修满46学分 |
表2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学位课程 |
公共必 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必修 |
自然辨证法 |
18 |
1 |
1 |
英语 |
36 |
2 |
1 |
专业 核心 课程 |
专 业 基 础 课 |
公共卫生理论与实践 |
36 |
2 |
2 |
必修 |
流行病学 |
36 |
2 |
1 |
生物统计学 |
54 |
3 |
1 |
环境健康科学概论 |
36 |
2 |
2 |
卫生政策与管理 |
36 |
2 |
1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36 |
2 |
2 |
卫生经济学 |
18 |
1 |
1 |
专业外语 |
18 |
1 |
2 |
专 业 课 |
SPSS软件应用 |
20 |
1 |
1 |
每个方向至少选修直接相关课程 5学 分 |
公共卫数据管理与分析 |
18 |
1 |
1 |
环境与生殖发育 |
18 |
1 |
1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案例分析 |
36 |
2 |
2 |
现场调查技术与方法 |
18 |
1 |
1 |
现场流行病学案例分析 |
36 |
2 |
2 |
href="http://product.dangdang.com/23822094.html" title=" 循证公共卫生与案例分析 "循证公共卫生与案例分析 |
18 |
1 |
2 |
临床流行病学 |
20 |
1 |
1 |
营养与慢性病防控案例分析 |
36 |
2 |
1 |
环境卫生案例分析 |
36 |
2 |
2 |
环境毒理学研究技术与方法 |
18 |
1 |
2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36 |
2 |
2 |
生态环境与健康 |
18 |
1 |
2 |
职业卫生案例分析及影响评价 |
36 |
2 |
2 |
职业卫生管理及危害防治 |
18 |
1 |
2 |
生活中的毒物 |
18 |
1 |
1 |
社会医学 |
20 |
1 |
2 |
非学位课程 |
公 共 选 修 课 |
医学文献检索 |
36 |
2 |
1 |
在学校开设的选修课中至少选修 3学 分 |
科研方法学 |
18 |
1 |
1 |
生命伦理学 |
18 |
1 |
1 |
中华诗词之美 |
18 |
1 |
1 |
绘画里的中国:走进大师与经典 |
18 |
1 |
1 |
Abstract-reading and writing |
18 |
1 |
1 |
医学与生物安全 |
20 |
1 |
1 |
科技论文绘图技术 |
20 |
1 |
1 |
卫生法律法规 |
20 |
1 |
1 |
分子生物学 |
36 |
2 |
2 |
药理实验方法学 |
36 |
2 |
1 |
医学微生物学技术 |
20 |
1 |
2 |
二、课程成绩
学位课程单科考核成绩均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考核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在读期间,每门有一次重考机会,重考合格,获得相应学分;重考不合格者,每门课有一次重修机会(于下一年级该门课程开课时重修),重修不合格者,无学分。
三、课程教学与学分要求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体现基础性与应用性、实践性与创新性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方式多样化,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教学、现场研究等方法;积极推进与相关职称类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提高研究生解决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可采用随堂测验、课后作业、期末考试、文献阅读、课堂讨论、调研报告并组织汇报,适当探讨形成性评价等多元化的考核方式。
(一)英语
英语课程包含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公共英语由研究生院组织开课,入学之前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7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并直接获得相应学分,考试成绩以75分登记;专业英语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为主,由各二级学科负责组织考核。
(二)学术活动
为开阔视野,开拓思维,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活动,具体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学术活动积分不少于2学分。
(三)开题报告
开题审查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要求参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实施办法》,开题通过记2学分。
(四)中期考核
硕士生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情况、课程完成情况、实践工作完成情况及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等。中期考核通过记2学分。
(五)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
公共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硕士生在实践基地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完成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且考核合格记12学分。
第六条 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与考核
课程学习结束后,在教学基地及有关机构进行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实践单位及专业导师应根据各专业领域特点安排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完成3000字的实践报告。学院及校内导师应对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并跟踪实践进度及实践效果。
实践考核:由学院与实践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行,具体要求见《公共卫生硕士实践教学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完成实践工作内容及实践报告,达到规定要求者获得12学分,实践时间未满或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第七条 科研训练与学位论文
一、基本要求
学位论文需结合公共卫生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选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以体现专业学位特点。论文研究应体现硕士生对所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理论、方法和手段的应用,体现硕士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能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方法。
二、开题报告
论文开题须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前完成。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完成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须完整填写《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等相关材料,交学院留存,毕业时归入学位档案。
三、中期检查
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由公共卫生学院在第五学期内组织进行,主要检查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下阶段研究工作计划等。硕士生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完善研究工作。
四、实验记录
课题研究的实验原始记录按《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管理办法》进行认真填写。
五、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可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采取多样化形式,包括专题研究论文、公共卫生现场调查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论文、卫生政策分析报告、典型案例分析等,论文或报告不少于1.5万字,综述不少于5千字。具体要求见《遵义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六、论文评阅
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后,经导师、院系审核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学位论文评阅。具体参见《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七、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后,在本专业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硕士生应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合格后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学位论文答辩时评审专家资格、人数、答辩程序等要求,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八、知识产权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研究成果如申请的专利、发表的论文和学位论文,其知识产权归属遵义医科大学。研究成果涉及校外指导教师项目,则按事先拟定的协议执行。具体内容(仿宋4号)
第八条 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硕士生在规定培养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要求,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
二、学位申请与授予
(一)申请条件
符合毕业条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需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学位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遵义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授予所属学科学术学位。
第九条 分流退出机制
一、课程、考核分流淘汰
累计三门学位课程重修不及格者,予以退学。
二、学位论文管理过程分流淘汰
(一)学位论文开题两次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三次开题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二)中期考核不通过者,需申请延期;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者,予以退学;
(三)硕士生毕业当年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其他培养环节达到要求,可申请延期,在延期期间修改学位论文并申请重新答辩,但延期时间不能超过最长培养年限,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则作结业处理。
第十条 组织管理
1.硕士生管理实行校、院系/实践基地和科室三级管理。院系协同实践基地加强硕士生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硕士生管理规章制度,加 强培养过程中的监督和考核,做好培养档案留存和归档管理。
2.学校、院系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硕士生培养方案、指 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工作,对硕士生教学全过程和教学效果 进行监督和评价。
3.校、院系两级研究生督导专家组负责督导硕士生开题、中期考 核、论文阶段检查、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确实把好硕士生培养质量关。
4.导师是硕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导师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培 养计划、监督课题实施和专业技能训练/实习实践、培训科研和教学 能力等;同时,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导师还必须重视和加强对研究 生政治思想工作和品德教育,并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 作,共同促进硕士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培养方案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型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本培养方案由遵义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